成都讨债公司如何处理恶意拖欠的个人债务?
更新时间:2022-09-26 16:09:14 点击:575
成都讨债公司解答:
1.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
2.如果欠款人打了欠条,约定期满后对方再三抵赖不肯还欠款,可以直接凭欠条到法院申请支付令.
3.恶意拖欠个人债务起诉的法院,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4.如果欠条没有明确的还款时间等,应与欠款人书面明确协商具体的还款时间,若欠款人到期未还款,可以向法院起诉.
5.证据的收集,就你手上目前的证据来看证明力还不够,单凭汇款单不能独立证明他欠款的事实,短信中也没具体讲明数额,因此证据方面有待更全面的收集.
6.如果原告胜诉,法院会依法执行,如果他没有现金还款,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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